返回欢迎页  
网站首页

关于协会

行业信息

政策法规

油价动态

在线下载

关于我们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重要政策参考  
       网站导航
协会公告
协会动态
行业要闻
国内外石油动态
政策法规
重要政策参考
政策法规解读
油价动态
在线下载
协会领导
石油知识
石油与生活
会员天地
企业宣传
 
       重要政策参考

关于解决加油站“一证两站”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时间:2011/2/17 阅读:3312次

 

 

 

广 东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文 件  

 
 

 关于解决加油站“一证两站”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
由于历史原因,我省一些加油站一直以“一证两站”(道路两边相对各有一个加油站共用一个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的形式开展经营活动。从2005年开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一个加油站要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安监部门也要求一个加油站要办理一个《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管理,我委拟对两站分别发放《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企业提交申请材料(企业申请文件、原《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报当地经贸部门,地级市经贸局对证书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后行文上报我委审批。
二、新证办理后,原证由地级市经贸局收回并上交我委。
三、加油站涉及其他政府部门有关证照等资料的变更,由企业自行按有关规定办理。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返回上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首页

关于协会

行业信息

政策法规

油价动态

在线下载

关于我们

广州市石油燃气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31789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10栋3楼307房
联系电话:020-8331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