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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关于赋予及注销企业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公告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0/7/3 阅读:3160次

4月7日,商务部发布公告称,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销售分公司、中石化浙江舟山石油有限公司、信阳中油销售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下表中看出,此次授予的4家企业中,仅信阳中油销售有限公司1家属于两大集团系统外的国有及民营企业。据了解,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商务部的审批步伐明显加快,且获得经营资质的其他国有及民营企业不断增加。但业内人士表示,获得成品油批发资格的民营企业将面临艰难的起步,因成品油的批发市场并未走向真正的放开,目前市场占主导地位的仍是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公司。不过因中海油、中化国际等有实力央企正在崛起进入,国内批发市场竞争格局日趋明朗化,白热化。另外,赋予陕西华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北京中油晟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据统计,在4月7日商务部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授予4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后,至今获取新的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总数已达到123家。其中属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中航油5家央企(下面简称“五大”公司)直属或控股的石油公司为33家,占26.83%;其他企业合计90家,占73.17%,其中其他国有及民营企业82家,占66.67%;合资企业8家,占6.50%。

商务部批准有成品油批发资质企业数据统计表

日期

五大公司

其他

国有及民营合资

总数

2010年4月7日

3

1

0

4

2月12日

0

5

0

5

2009年12月29日

2

4

 

6

11月20日

1

1

 

2

10月23日

2

4

 

6

8月21日

2

5

 

7

6月25日

6

3

 

9

5月13日

2

5

 

7

1月12日

1

4

 

5

2008年12月5日

 

1

 

1

11月13日

 

2

6

8

10月21日

 

6

 

6

9月3日

1

5

 

6

7月22日

1

5

 

6

6月5日

 

5

 

5

3月25日

 

1

 

1

2月26日

2

6

 

8

2007年

10

19

2

31

累计

33

82

8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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