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的通知
接市工信委(原市经贸委)通知,广州市决定从2015年4月1日起全市销售国Ⅴ标准车用柴油,《关于推广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的通知》、《关于推广使用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的通告》及《广州市全面推广使用国Ⅴ标准车用柴油工作方案》请于广州市石油燃气行业协会网站“协会公告”栏目下载,4月起各职能部门将加大力度对各油站进行抽检。请各油站根据销售情况提前与供油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并做好置换准备,国Ⅴ车用柴油转换工作计划表于3月6日16时前传真至协会以便汇总上报。
2015年2月11日
(联系人:何紫姗,电话:83345119,传真:83316432)
国Ⅴ车用柴油转换工作计划表
单位名称 |
签订供油协议时间 |
首次油品置换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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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2015年3月6日前将计划表传真至广州市石油燃气行业协会